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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AP服装认证词汇汇总
WRAP
WRAP是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的头字语和注册商标。该组织为一非营利机构,并负责管理认证项目。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认证项目是一项按照WRAP生产原则来进行的工厂认证项目,旨在确保世界各地的「缝制产品」均是在合法、人道和符合道德的条件下生产的。
WRAP生产原则
WRAP原则由十二项核心环球生产标准组成,各地的生产工厂均可自愿参与该认证项目,其目的是确保所有生产均在合法、人道和符合道德的条件下进行的。
认证指南
用以确定认证条件的准则:正常型或风险型。两种等级的认证有效期均为一年。被WRAP认证认定为风险型的工厂将接受强制,未预先安排及通知的突击跟踪审核,审核由WRAP认可的监察员执行。本指南由WRAP认证家发布并全权决定其内容。
认证
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认证由一个立的WRAP董事会和多名行政人员组成,负责管理认证项目。
纠正措施计划
纠正措施计划是当工厂被认为未能采纳、实行和监察任何一项或多项环球服装生产社会责任组织原则时,该生产工厂必须实施的补救改正措施。纠正措施计划是由实地评估遵从情况的立认可监察员决定、编制及发出。一旦发出纠正措施计划,只有认证委员在认为有需要时,方有权修改其内容。
符合性证据
遵从原则的证据包括所有必须的和补充文件及做法,可证明生产工厂已采纳、实行和监察任何一项或多项WRAP原则。这些包括,但不仅限于,工厂的实质证据、管理政策和做法。
工厂
工厂指工厂、制造车间或制造产品的任何生产地点。
工厂认证建议书
工厂认证建议书是认可立监察员根据实地评鉴参与的生产工厂的结果,证明确实遵从原则而必须作出的行动。若生产工厂被验明符合WRAP生产原则,立监察员将向WRAP认证发出一份书面工厂认证建议书。建议书将会与其它相关结果一并审核,以决定是否发给证书。若参与的生产工厂被发现未能符合要求,认可立监察员将发出一份纠正措施计划。只有当认可立监察员验明参与的生产工厂符合认证要求,才会发出工厂认证建议书。
工厂符合性文件检查单
此清单列出工厂集合的文件/数据,以对生产原则问卷的每项问题作出肯定答案提供支持和证据。《工厂符合性文件检查单》可在《生产工厂自我评鉴及监察手册》的附录C找到。
工厂监控报告
工厂监控报告指认可立监察员在参与的生产工厂进行实地评鉴,证明确实遵从原则后递交的结果报告。
立监察员
立监察员指获WRAP认证认可的公司、组织或个人,获准参加认证项目,以对参与项目的生产工厂进行实地评鉴,验明确实遵从原则。立监察员必须承诺遵守认可资格以及《监控和报告程序手册》的条件和规定。
生产工厂自我评鉴及监察手册
《生产工厂自我评鉴及监察手册》是WRAP认证项目的正式指南和报告规定。该手册供参与项目的生产工厂和负责实地评鉴工厂,验明确实遵从原则的认可立监察员使用。手册共分七节:管理数据;工厂简介问卷;生产原则问卷;工厂遵从原则情况文件稽查单;工厂雇工会谈指引;工厂认证建议书;工厂监控报告;及词汇。
生产工厂政策和程序手册
《生产工厂政策和程序手册》载有工厂为符合WRAP原则而可采纳、实行和监察的政策和程序模板。此指南可供目前未有符合WRAP原则所需的政策和程序的工厂使用。建议的政策和程序的仅为模式。
做法
就WRAP各项手册和程序而言,「做法」指那些管理层执行或要求生产工厂符合的措施,以经营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做法、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做法乃用作为已遵从采纳、实行和监察WRAP原则的证据。
基于风险的证书
以风险为基础的证书是当WRAP认证认为工厂有未能持续遵从WRAP生产原则的风险时,发给报告生产工厂的证书。以风险为基础的证书只是一项管理决定,而所发给的符合原则证书为期一年(可延展)。是项决定同时要求参与的生产工厂在认证期间接受不定期的跟进视察。在连续两年获发此种证书后,WRAP认证将会复核工厂的认证地位。若复核获得正面结果,WRAP认证会取消参与工厂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证书分类,并准许发给完全证书。风险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风险为基础的准则。
基于风险的准则
以风险为基础的准则是WRAP在审核参与项目的生产工厂的认证时所考虑的相关因素和可减轻风险的情况。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工厂以往和目前的管理表现;工厂取得立监察员的建议书过程;以及工厂以往做法和工厂所在地区/当地商业环境。
分包工厂
指任何为参与WRAP认证项目的工厂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分包工厂执行的工序及/或提供的产品是参与认证项目工厂产品的一部份。
生产原则问卷
问卷代表工厂用以证明已遵从WRAP生产原则的低标准的做法。若工厂未能对生产原则问卷的每项问题作出肯定答案,工厂必须在继续WRAP评鉴和认证过程前设置所需做法。《生产工厂政策和程序手册》内列有各项做法和政策的范本。参与项目的生产商可向WRAP索取此文件。
WRAP服装认证工作时间政策
1. 目的
政策和程序以遵守适用法律规定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订工厂作息制度。
2. 范围
公司作息时间管理与实务,以及可能的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
3.程序
3.1 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遵守适用法规下的合乎产业标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在任何情况下,不可要求员工一周内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并确保员工在每七天之内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
3.2 制订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在招工时知会员工。
3.2.1正常情况下,公司按《劳动法》要求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a.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
b.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2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c.加班加点超过上述法定时间限度的,必须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
3.2.2 在生产任务严重不均衡的非正常情况下,公司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延时加班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周工作时间控制在60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下(生产高 峰期)需超过此规定的,须经过总经理批准,但不能超过每周66小时,并员工的健康和休息,以及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 相同。
3.3 对违反《劳动法》规定,强迫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有权拒绝。
3.4 所有员工上下班都需打卡,电脑卡自动记录员工每天实际的工作时间。员工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可据此查证。
3.5 如有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
3.6 研究和总结生产规律,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合理安排生产,有计划地减少加班加点时间。
3.7 员工享有下列休假待遇:
3.7.1 法定假日(有薪假日).
3.7.2 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
3.7.3 员工结婚或配偶、直属亲戚死亡的,有3日带薪假。
3.7.4 女职工产假。
3.7.5 婚假。
3.7.6 丧假。
3.8 行政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审查、修订。
4.参考文件
4.1《劳动法》
4.2 工作时间管理程序文件。
5.《员工守则》
5.1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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